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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教育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13日 00:00

法务大讲堂第三讲——“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几个法律问题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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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2日上午,由公司法学院组织开展的法务大讲堂再次在学院楼北区556教室开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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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2日上午,由公司法学院组织开展的法务大讲堂再次在学院楼北区556教室开讲。本次法务大讲堂的主讲人是山东明威律师所的杨玉山律师,课题则是上一次法务大讲堂的延续,即“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几个法律问题分析”。

虽然天气不像前几天一样晴朗,甚至天空不时还会滴落几点雨,但同学们依然早早来到教室等待杨玉山律师的到来。上午八点,可容纳两百余人的教室已经坐满了同学,而法务大讲堂也准时开讲。

杨玉山律师首先就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给大家作了解释,并援引了不少实例帮助大家理解。进入正题后,杨律师把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问题作为第一个谈论的要点开始阐述。杨律师首先从胡锦涛主席在党的十七大上的一段讲话入手:“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和龙头企业发展”。杨律师认为,这段话是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关键所在。接着,杨律师用“合久必分,分久必合”形象地描述了我国自解放战争以来至今几十年时间里,农村土地流转的情况。然后,杨律师从我国现行的《土地承包法》中给大家解读了我国家庭农业生产面对的相关问题,并强调了农村土地经营的整体大市场产生的必然性。这一部分的讲解提纲挈领,使同学们了解了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问题产生的背景以及解决问题的基本途径,使大家从整体上对今天的课题有了更好的把握。

在接下来的讲解中,杨玉山律师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方式、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备案及变更登记对合同效力的影响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中应遵循的原则等方面对今天的课题进行了深入详细地剖析和讲解。

在本次的法务大讲堂中,同学们不但从杨律师的讲解中了解了各种流转方式的概念及法律后果以及流转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同时也初步掌握了在解决这类问题中的基本处理原则。杨律师深入浅出的讲解浅显易懂,这就使得同学们掌握起来方便了许多。法务大讲堂的开展不但有利于增加同学们的法律知识,而且对于大家法律素养的形成也有重要作用。本次法务大讲堂的开展定然会使同学们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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