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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年08月05日 00:00

“法理学课程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会议简报(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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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8月5日上午的研修班上,必威betway西汉姆联网站威海分校法学院经理谢晖教授讲授的题目是“日常生活视界的法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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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8月5日上午的研修班上,必威betway西汉姆联网站威海分校法学院经理谢晖教授讲授的题目是“日常生活视界的法哲学”。谢晖教授从如下几个方面进行了阐释:

一、排队、先来后到与法律对日常生活的简约

谢晖教授从大家熟悉的排队现象入手,首先分析了和排队现象紧密相关的、或者从中派生的“先来后到”规则,认为如同“先来后到”规则一样,任何法律都是为了简约人们的交往行为,而不是相反。那么,法律是如何简约人们复杂的日常生活的?他认为,要简约人们的日常生活,主要通过三种方式。1、通过符号来简约生活世界,这里的符号有着多种形态,大致可以分为行动符号、语言符号和文字符号。每种符号都有其独特的方式和价值。任何符号都是对丰富多彩的生活世界的简约。2、通过规则简约生活。谢晖教授认为,虽然规则属于广义上的符号,但是,规则的独特性和重要性,决定了我们有必要将其单独予以讨论的。规则可以分为两类:一种是物理的(机械的)符号,它是事物之间关系的规定性;另一种是价值规则,以法律规则为典型代表。作为价值规则的法律更能简约人们的生活。3、通过规则调整来简约生活。谢晖教授首先区分了规则和规则调整之间的关系,然后,他分析了四种法律调整的方式,主要包括放任、引导、奖励和制裁。我国的法治建设中应当注意全面使用各种法律调整的方式方法,以实现法律对日常生活的简约宗旨。

二、割草、自扫门前雪和法律的日常生活化

谢晖教授以美国地方政府对割草的具体规定为例,说明“各人自扫门前雪”在一个强调主体性的社会里的必要性。因为主体性不仅仅需要人们高擎权利旗帜,而且也需要责任自负。因此,要求每家每户根据法定标准定期割除自家院落里比标准高出来的青草,恰恰体现了“自扫门前雪”的规则。以此为基础,谢教授进一步阐释了应当在日常生活视界上制定、观察和运用法律。但在他看来,遗憾的是,我国目前的法律存在着严重忽视日常生活的倾向,主要有以下表现:1、法律规划和制定中过度的理想主义和建构主义。2、法学知识积累中过度关注学说,而不那么关注法律制度本身。3、法律对人们最重要的日常生活——精神生活的控制明显过度。这突出体现为对言论、新闻、网络自由等的不当控制上。

三、门牌号、大同理想和作为法律永恒使命的秩序

谢晖教授通过对一些国家规范地规定门牌号的介绍,比照目前我国各个城市混乱的门牌号设计,并结合自己在不同地区寻找门牌号的经历和遭遇,说明大同理想不仅是中国古人的一种理想,在形式相像性上,从柏拉图的贤人政治、中经但丁的世界帝国,再到我们当下追求的理想世界,都是某种意义上的“大同理想”。统一门牌号的规定,在实质上透露着某种大同理想的意味,是大同理想的技术操作方式。以此为基础,他进一步分析了能够形成良好的秩序是任何法律的第一要义。他通过回顾自己对自由价值和秩序价值相互关系的认识过程,阐述了在这两大价值中,他从当年倾向于自有价值优先今天已经转变到更倾向于秩序价值优先。接着,谢晖教授分析了人类的两类秩序,即科层化的层级秩序和平权交往的秩序。并认为这两类秩序的经纬者在现代社会都是法律。他特别强调了以法律经纬秩序时法律对道德优越主义的反对。

最后,谢晖教授还简要分析了第四个题目,即“ADR、勤俭节约与法律的成本核算”问题,提醒大家应当注意法律的制定、运行成本问题。在西方世界、特别是在美国盛行的“ADR纠纷解决机制”,实质上是其为了节约成本使然。由于时间关系,谢教授对这一问题没有展开论述。

在整个讲授过程中,谢晖教授运用自己曾观察到的日常生活小事,深入浅出地分析了其中所蕴涵的深刻的法理学、法哲学道理,使与会者深受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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