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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团在线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11日 11:02

法学院团支部新媒体建设要求及监督评估办法

微博 微信 QQ Qzone

一、微博建设要求 1、微博内容: ①班级团支部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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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微博建设要求
1、微博内容:
①班级团支部活动。需要与同学进行线上的互动。活动必须@山东团省委学校部。
②学院团总支所发起的微博的转发评论。如#微话题#、学院开展的各项活动。其中,对于学院发起的每学期两次的微话题,各团支部需要对此项微话题进行评论转发。对于学院活动,学院微博会@各年级团支部微博,负责人需注意微博通知,评论并转发。
③学院、学校要求的微话题或者其他活动。团总支员工支委负责人员届时会以短信的形式通知各团支部微博负责人,告知时间期限和相应要求。
④原创微博。如身边的微感动和校园生活的细节。此项内容必须原创不得转发。
⑤微博圈的其他微博博文。
2、其他要求:
①各支部应注重微博建设,建立相应的微博宣传和互动机制,各团支部选定一位微博负责人并上报团总支员工支委。
②各负责人应在自己的手机上下载腾讯微博客户端,及时更新微博,接收微博消息。
③微博应作为班级的宣传平台,各支部可以与其他应用绑定,如人人小站,人人主页等。微博使用应灵活,不居于死板,不拘于严肃。
④各团支部微博粉丝数的有效数量不得少于30人次。
⑤关注要求。必须关注山东团省委学校部、山大威海团委、山大威海法学院以及学院各级团支部微博。
二、监督评估办法
新媒体建设考评与团支部达标升级关联,在团支部达标升级发展性加分中增加一项“新媒体建设情况”,旨在督促大家利用好网络平台。

1、团总支员工支委以飞信方式通知的微博活动,各支部必须按要求及时开展。未完成者或延期完成者,扣2分。
2、如在博文正文以@方式通知各团支部的微博,各团支部必须转发。如不转发,扣1分。
3、关注人数与粉丝数未达到要求者,扣2分。
4、鼓励原创微博与班级活动微博创作,根据各支部原创微博与班级活动微博数量排名,前五名分别加5分、4分、3分、2分、1分。原创微博与班级活动微博总数不得少于总博文数的30%,否则扣2分。
5、学期末达标升级前,团总支员工支委会统计各支部微博扣分情况,依据最终分数将全院各支部进行排名,以评定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优秀”等级比例为25%。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团支部分别在达标升级发展性加分“新媒体建设情况”中加30分、20分、10分、0分。
6、微博建设工作应放在平时,如在临近考评之前发现突击现象,则定为不合格。


法学院团总支
2013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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